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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4)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条件都发生了新的系统性变化,供求矛盾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全球经济衰退与国内需求不足相互交织,总需求动力不足与产能相对过剩结构性矛盾相互作用,宏观治理方式需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新变化,需要更加强调统筹需求与供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放弃需求侧谈供给侧或放弃供给侧谈需求侧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关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这充分说明我国此前的以需求管理为主要调控方向或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并不是割断需求与供给的内在联系,而是在二者的相互联系中突出重点,进入新发展阶段则更加需要统筹,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其中重要的战略原则便是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和立足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和主线,要把两者统一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就扩大内需而言,主要在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言,主要在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在宏观调控和治理上实现以有效需求牵引供给、以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在实现良性互动基础上形成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经济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有效衔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有机统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我国新发展阶段不仅有这种历史要求,而且具备客观条件。

“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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